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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提高201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

发布时间:2011年05月27日浏览次数: 字体设置:

索引号 01400672-9/2011-00023 生成日期 2011-10-18 发布日期 2011-05-27
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
发布机构 无锡市粮食局 公开形式 网站
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
分类词 农业 关键词 粮食,收购,通知
公开程序

    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,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,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,并适当提高2011年最低收购价水平。经报请国务院批准,2011年生产的早籼稻(三等,下同)、中晚籼稻、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02元、107元、128元,比2010年分别提高9元、10元、23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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